卸下職務≠放下責任
2018年11月13日08:58 | 來源:解放軍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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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時間,武警浙江總隊紹興支隊某中隊進行班長骨干調整,二班長小鐘從班長崗位上撤了下來,成為一名非骨干士官。
自從不當班長,小鐘總覺得說啥做啥都“師出無名”,怕自己講多了惹人嫌,索性兩耳不聞窗外事,過起了享“清!钡娜兆印
一天,中隊迎接上級戰(zhàn)備檢查,值班員通知各班做好準備。誰知,剛好碰上班長探親休假,副班長又在執(zhí)勤。盡管小鐘知道幾名新同志不太熟悉規(guī)定,但他還是抱著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態(tài)度,打掃完自己的衛(wèi)生區(qū)后便一頭扎進了學習室,也沒有過問班里那幾名義務兵負責的戰(zhàn)備庫室。結果,中隊因戰(zhàn)備庫室器材擺放不合理等問題被檢查組通報。
筆者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這樣的情況在基層并不是個例。士官作為基層建設的中堅力量,如果把卸下職務等同于放下責任擔當,在工作中不想管不敢管,只想著“獨善其身”,甚至對比自己兵齡短的班長骨干、年輕排長擺出老資格,這樣只會導致自身形象大打折扣,既影響了單位整體建設,還傷害戰(zhàn)友感情,破壞部隊風氣。
對此,一方面,非班長崗位士官需要找準自我定位,增強責任意識,做到換角色不改本色,不在位也有作為;另一方面,作為基層帶兵人也要善于使用士官,積極搭建平臺,敢于交任務、壓擔子,不斷激發(fā)士官隊伍活力?傊,要少一些“有我沒我一個樣”的消極態(tài)度,多一些“連隊是我家,建設靠大家”的主人翁情懷,這樣咱們的基層建設才能“眾人拾柴火焰高”。(洪小波 占傳遠)
(責編:邱越、羋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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